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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
留言时间
2025-07-18 16:11:15
姓名
冯静
留言编号
2025070009
留言标题
格尔木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事故态度差,办事效率低
留言类别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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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事情的经过: 2025年7月5号晚上,我的车在格尔木市昆仑南路希尔顿酒店对面被撞,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且对方车辆未买任何保险,交警也并未对对方车辆进行扣押。 因小米汽车最近的4s店在兰州,和对方协商后,同意把车托运至兰州修理,目前车已修好,需要付款提车,但联系不上肇事人了,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至今事情还未解决。于是打电话给负责我这个案件出警的交警求助,对方因事物繁忙为由,迟迟不给回复。没办法我就去事故科求助,在事故科2号办公室,让我把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结果告诉我他们不负责我案件,办理我案件交警人员全部出警去了,我如果愿意等,就到大厅等到他们回来,而且态度极其恶劣,怒吼让我们出去,作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市民,在格尔木,这么小的一件事情都不能妥善解决,真的让人很心寒,希望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8-11 09:24:27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市公安局核查,7月6日,事故处理中队对您所述的该起交通事故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均对事故成因及责任无异议。7月18日,您前往事故处理中队2号办公室咨询此事,此时负责您案件的民警正在外出接警,2号办公室的其他值班民警为不影响2号办公室办理其他案件,便请您一行人到3号办公室门口等待负责民警回来处理此事。7月21日,事故处理中队对您进行回访,事故另一方已于7月12日支付了您拖车费用及代驾费650元,并于7月19日支付车辆修车费用6037元,您对此事故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给您带来的不愉快体验我们非常抱歉。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处理中队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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