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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07-22 09:23:56
姓名
马则乃白
留言编号
2025070043
留言标题
转学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来信内容
孩子转学,因为拆迁搬家,孩子从二年级就没有转到相应的片区内上学,找教育局说是学校满员,孩子五年级去找说是六年级毕业就按片区给孩子转学,现在好了现在孩子六年级毕业了,因为孩子所在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局又不给转,我们也确实是没办发了,孩子是属于有房有户的,希望镇府能帮帮我们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8-13 10:51:43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的关于“转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格尔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第四章第十条之规定“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家庭住址变更者需提供新住址证明,由教育局统筹。”若此生家庭住址确实发生变化,请于9月1日报到入学直升初中后申请转学并提供新住址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划片学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若划片学校无空余学位,将予以退回处理)。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拨打格尔木市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979-8465831),进行咨询。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07月24日。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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