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公司于8月5日接到关于公租房租金的相关问题,经核查,您通过公租房APP申请保障资格为市场价公租房,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按照市场价租赁公租房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心片区收费标准,东至江源路、西至中山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八一路范围内,每月每平米15元,不足1平米按照1平米计算。目前可提供房源为奥体花园、金龙小区。”请您严格按照租金收取标准按时缴纳房屋租金。
经办人:(联系方式) 郭程远 0979-7262767
审核人:(联系方式) 严龙 0979-7262767
格尔木市投资控股公司,2025年8月14日 格尔木市投资控股公司,202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