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被投诉方**:格尔木全季酒店(地址:格尔木昆仑中路46号, 816099)
订单日期**:2025年8月2日
**一、事实经过**
1. 2025年8月2日早,本人通过携程平台预订格尔木全季酒店家庭房,明确备注“不要角落房,需安静房间”。
2. 当日下午17时许抵达酒店,前台分配的首间房为末端死角房(违反备注要求),当即联系携程申请取消重订。
3. 酒店客服承诺按原价重订,但二次分配的房间仍为倒数第二间,正对公共通道与街道,夜间持续噪音干扰。
4. 卫生间整夜反臭,关窗后异味弥漫房间,导致两名儿童及本人彻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9点多就走了。
5. 次日早晨反馈问题后,酒店未作解释即单方面标记“处理完成”。
6. 因整夜未休息,次日自驾行程被迫延迟,严重影响后续旅程。
**二、投诉依据**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9条(选择权)、第11条(索赔权)。
2. 违反《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卫生标准(全季属中高端品牌)。
目前已经投诉格尔木12345,格尔木12315。格尔木市场监管局前两天有回访电话说酒店不承认异味。
现在暂时没有任何人回馈处理。我想在这边投诉下,我是7.8号从广东一路自驾过新疆在新疆过来青海这边,这快一个月住宿酒店住宿当中,没有任何一个城市乡村会像格尔木这个全季这么恶劣,还是收着400多房费,而且反馈酒店不解决不处理,也是第一个这样的酒店,这让人直接对青海印象大大打分。
麻烦你们整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