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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25-08-08 15:04:46
姓名
杨清芬
留言编号
2025080008
留言标题
克扣大学生工资
留言类别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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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格尔木海之鲜餐馆老板不按约定支付大学生工资,克扣一半 海之鲜餐馆老板说干够3天以上,每天支付100元工资,最后学生干够16天只给了800元 严重违背劳动法,去饭店找,各种理由,就是不给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8-14 08:33:55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接到你反映“格尔木海之鲜餐馆老板不按约定支付大学生工资。”的留言后,市人社局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经查:你称“你朋友杨万胜于2025年7月22日至8月6日在海之鲜餐馆从事暑假工工作,与餐馆负责人口头约定干满3日后每日工资100元,杨万胜干满16天后仅按照每日50元结算其工资”。后经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前往海之鲜餐馆,该餐馆负责人称“杨万胜为暑假工,其本人已于8月6日离职时签署了工资收据并收款(附收据和微信收款记录),不存在拖欠其工资的情况”。因你朋友杨万胜为暑假工,暑假工属于劳务关系,其诉求已超过市人社局受理范围,且目前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建议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你对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979—8411688进行详询,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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