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关于反映格尔木市第五中学学校郭晓红老师变相体罚学生的举报信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您好!
我是格尔木市第五中学学校八年级学生,怀着沉重与不安的心情,向贵局反映我校郭晓红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问题,恳请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的健康教育环境。
我在本学期以来,多次向我反映郭晓红老师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存在以下不当行为:
1. 以“惩罚性作业”变相体罚:当学生未能按时完成作业或课堂表现不佳时,该老师常要求学生抄写课文、生字或习题数十遍甚,远远超出正常学习范围。例如,某次我听写没有过关,被罚抄10遍,耗时近三小时,严重影响休息与心理健康。
2. 公开羞辱与精神压迫
:该老师常在课堂上点名批评学生,使用讽刺、挖苦性语言,如“你这么笨,将来能干什么”“全班就你拖后腿”等,导致孩子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和焦虑情绪,甚至出现厌学倾向。
3. 长时间罚站或限制活动:学生因轻微违纪(如上课说话、坐姿不正)被罚站一整节课,或被禁止参加课间活动、体育课等,剥夺其正常活动权利,造成身心压
上述行为虽未直接造成身体伤害,但已构成《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明确禁止的“变相体罚”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此类行为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与人格发展,违背了“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也违反了教育部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相关规定。
为佐证所述情况,我已收集部分学生家长的联名支持(附家长签名及联系方式),并保留了孩子作业本、录音片段(如允许提供)等初步证据。同时,我也曾尝试与学校沟通,但问题未得到有效回应与解决。
因此,我恳请贵局:
1. 对郭晓红老师的教学行为展开全面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2. 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对涉事教师依法依规处理;
3. 督促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惩戒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保障受害学生的心理疏导与学习环境恢复。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师应以爱育人、以德立身。我们家长支持合理管教,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体罚与精神伤害。望贵局秉持公正、严肃处理,还孩子一个健康、尊重、有爱的成长环境。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