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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25-11-12 12:40:49
姓名
马智
留言编号
2025110027
留言标题
公租房退押金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5年5月8日退了仁和小区三号楼四单位102室公租房,物业与盐湖城人员查房无损,并于2025年5月8日提交了关于退公租房押金相关手续,本人于7月份询问盐湖城工作人员具体详情,回复需将我的相关材料邮寄至西宁审核后退还押金。我向盐湖城工作人员获得西宁负责人号码,并前后拨打电话数次,西宁负责人每次回复内容马上就能退还,至今仍未退还公租房押金,望解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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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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