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11-16 09:08:50
姓名
蒋丹丹
留言编号
2025110033
留言标题
关于工亡职工亲属供养抚恤金领取资格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职工今年因公死亡,其父亲身份证年龄未满60岁,可以开具实际年龄证明或者是等其父亲年满60岁时再为其申请领取亲属供养抚恤金吗?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