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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25-11-25 15:44:02
姓名
成晏云
留言编号
2025110017
留言标题
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减速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来信内容
2024年11月24日14时15分许,青HN1380号车沿江源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台巷交汇处人行横道前路段时,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通过人行横道 ,险些与由西向东过人行横道我本人骑行的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该车驾驶员停车后不仅没有认识到错误,还辱骂,恐吓我,我强烈请求对该车违反道交法的行为从重处罚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12-01 08:41:37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现将你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经格尔木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长期以来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检查十巡逻管控”方式,持续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路段、重点时口等区域的见警率、管控率,大力查纠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超载、逆向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路面管控,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整改一起(未成人不允许单独骑乘电动车,现开学后城区部分学生及社会青年骑乘电动车人数较多,市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已加强城区巡逻及整治工作)。关于建立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隔离后续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地勘探。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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