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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盐湖三小区供暖不热的投诉函”的问题,经我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是关于暖气不热的问题。我单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GB/T33833-2017》:“供暖温度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执行。2025年12月5日因通过电话未联系到该业主,我单位工作人员无法入户测温,排查管网,如业主家中不热,可拨打我局监督电话0979-8434182留至单元室号,我单位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测温。如业主有供暖方面其他问题,可随时拨打我局监督电话0979-8413009反映。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