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马丽丽于2018年4月27日凌晨在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金峰路,出租屋内遭陌生人入室侵犯,造成身上多处伤痕,随后,受害人马某丽立即报案,由格尔木市公安局金峰路派出所接警出警,现如今该案件给马某丽的家庭和婚姻以及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案子历经七年之久,格尔木市公安局办案存在瑕疵,格尔木市检察院一直没有给受害人马某丽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马某丽跑遍格尔木市多个机关单位后仍然得不到重视,受害者在于2023年4月中旬挺着有孕在身的大肚子跑遍格尔木市公安局各个部门仍然得不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后来在于2025年8月10日下午14:30分左右,马某丽在跟格尔木市检察院通话过程中,在通话中提到,如果案子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受害人就去跳楼,,于是,受害人马某丽,起了轻生的念头,无奈的走到了格尔木市公安局最高楼顶处,选择轻身跳楼,在于2025年8月10日下午3点左右,被格尔木市公安局民警救下,在格尔木市公安局民警的劝说下被亲属带回家中,随后一直处于,抑郁状态,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困扰,随后在于2025年11月份受害人马某丽放下两岁的孩子来到格尔木市公安局询问案件侦办结果最终还是跟以前一样,得不到任何结果,该案件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其的恐惧和无尽的伤害,受害人马某丽严重怀疑格尔木机关单位是不是存在腐败,为什么一个小小的猥亵案历经七年之久,迟迟得不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受害人走在维权的道路上七年之久,仍然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现在希望有关单位,及时重视该案件,我相信正义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的,希望有关部门看到此求助,请还我一个公道 ,现任领导是不想管,还是不敢管,还是害怕什么,如果这个案子七年之久办不了,我希望提级办理,希望看到了重视一下这个案子,七年了,公检法就是这个办案效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