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12-11 15:03:08
姓名
马永福
留言编号
2025120030
留言标题
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内容
今年出台的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12月1日起实施!我市企业对员工什么时候开始可以实行对老年人陪护假的待遇不变!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12-19 16:21:10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接到您在云上昆仑-部门留言反映“我市企业对员工什么时候开始实行老年人陪护假待遇。”的留言后,市人社局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根据2025年9月2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此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感谢您对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979—8411688进行详询,我们将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9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