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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25-12-12 12:20:20
姓名
谢寿山
留言编号
2025120010
留言标题
物业不作为,行业部门推责任,业主权利难以保障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盐化集团第二小区的一名业主。近年来,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每况愈下,物业对业主诉求置若罔闻,只知收费却不履行职责,这让我们业主十分困扰。 楼道内部分灯泡损坏已逾一年,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却始终未见任何维修行动。我们实在不解,是物业资金短缺,还是故意不作为?此外,供暖、停车收费、楼道垃圾清理、窗户漏水等问题,一直是业主群里讨论的焦点,但物业和社区对此却视而不见。我们也曾向社区和住建局反映这些情况,然而他们却相互推诿,声称无法解决。 当下,政府在创城、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等诸多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发展态势令人欣喜。但在推动各项工作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城市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建局在推进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方面进展缓慢,我们小区至今对此事一无所知,只能任由盐化集团物业肆意侵害业主权益,而相关行业部门却对此不管不问、置身事外,这让我们业主如何信服? 希望市长能安排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切实解决盐化集团第二小区存在的物业服务问题,保障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期待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一位焦急的业主 2025年12月12日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1-06 08:53:48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住建局核实该小区属于单位自管小区,其物业管理由产权单位盐化集团负责。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原则,单位自管小区的物业服务责任主体为其产权单位。对于你提到的楼道照明、供暖、停车收费、卫生保洁、公共部位维修等问题,建议你首先通过正式渠道向盐化集团物业管理部门或该集团负责小区管理的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反映和沟通,要求其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职责。关于你提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如业主有成立业委会的意愿,可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指导申请,市住建局将依据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政策指导工作。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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