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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关于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泰康小区该住户未与供热公司签订2024-2025年、2025-2026年供暖季的《供热协议》。针对住户提到“供暖温度持续不达标,室内温度远低于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标准;供暖系统因设备老旧频繁故障,业主多次向公司反映检修需求,却始终未得到有效处理,甚至出现阶段性停暖情”市住建局要求供热公司严格按照《城镇供热服务GB/T33833-2017》:“供暖温度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执行。用热户可将2024年暖气温度不达标的相关佐证资料提交至供热公司,对于确实温度不达标的可进行减免。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