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小区部分楼户改变用途性质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按照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条例是否符合规定?另外,经营性用房(民宿)营业是否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不能将后期带来的种种恶劣影响强加到周围邻居身上。原小区空置房屋由综开公司管理出售,现该公司破产注销。是由上级盐湖集团总公司直接管理还是怎么分工,无处询问。民宿居住人员更换交替、复杂多样,以娱乐场所谋生人员居多,黑白颠倒生活,沟通交流无从下口。不能以房屋产权在公司管理处,就混乱处置用途,严重影响其他业主居家生活的合法权益。望相关单位领导给予帮助处理。(由于拍摄图片大小原因,详细情况说明无法附件上传,已书面交至小区物业领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