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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的关于“咨询下高考政策”现回复如下:根据青教领招办〔2025〕16号文件规定,在我省参加高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1)截至2026年6月1日,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2)截至2026年6月1日,曾在我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3)截至2026年6月1日,央企调入青海的在职工作人员,本人及子女户籍迁入我省连续满3年,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4)截至2026年6月1日,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同时符合“两五一三”条件的(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5年;随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实际投资经商或在青实际务工连续满5年;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5)截至2026年6月1日,从省外调动到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本人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6)截至2026年6月1日,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的考生,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其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我省,且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7)截至2026年6月1日,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籍人员,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8)驻青部队官兵、退役或转业安置到我省的官兵,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学籍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子女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年级的。
(9)2023年8月31日前初中毕业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出生后首次落户我省且无省外迁移,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所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可以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感谢网友对格尔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查询我省招生考试政策规定或拨打格尔木市教育考试中心电话0979-8465936进行咨询。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12月30日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