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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
留言时间
2025-12-29 18:04:23
姓名
吴雨航
留言编号
2025120014
留言标题
关于格尔木城控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拒不归还押金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来信内容
我于2024年7月份租住格尔木市奥体花园1号楼715室公租房,于2025年11月25日办理退房手续,当时签订的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0日内,甲方(格尔木城控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应将押金、租金退还给乙方(本人)。但是我于今日现时仍未收到相关费用,我现在有理由怀疑该公司恶意不归还相关费用。 受理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1-21 15:03:46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退还相关费用需您本人前往城控公司确认退款金额,城控公司财务部已多次电话向您告知,因您不在格尔木,也未委托家人来办理,所以一直未办理退费。若您不在格尔木可委托亲戚朋友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及退费进展可咨询城控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979—84693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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