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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的关于“幼升小,学校分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格尔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第三章 公办小学入学规范 第六条 年龄要求。截至当年8月31日满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调整。 第七条 生源排序。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分四类梯度登记:一是有户有房(第一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优先入学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格尔木市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有效的购房合同为依据)按照由市教育局按照划定的“格尔木市小学学区图”公布为准,到本学区就近学校报名入校。二是有户无房(第二类)。以户口本地址为主,根据户口本地址划分学区。三是有房无户(第三类)。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具有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或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有效购房合同,按照学区划分,到本学区就近学校报名入校。四是无户无房(第四类)。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格尔木市工作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以调动文件手续为依据按就业单位周转住房或者租赁住房住址入学(所属学区学校学位满员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入学)。二是若适龄儿童或父母既没有本市户口也没有本市房产证,流动人口子女。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相应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格尔木市居住证,按照居住证登记地址到本学区相对就近学校报名入校。 以上前三类所涉及的所有户籍迁移、房产交易及过户时间,在招生审核中,只认定当年7月31日之前办理完成的。 第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精神,小学招生要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按照上述四种条件分类登记,按先后顺序报名,根据各学校学生学位数确定招生计划数,当招收完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条件的学生后,符合第四类条件的学生按本校学生空位数只能招收一部分时,学校可以根据空余学位数对符合第四类条件的学生进行摇号确定报名名额,对于没摇到号的学生,由学校报到教育局进行统一安排到其他的学校,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第九条 弹性学区。对地广人稀的农牧区,实行“一校多片”动态划片,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第十条 集中办学。偏远农牧区学生(河西农场、河东农场四连至九连、大格勒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第十四中学寄宿,享受食宿补贴。”您提问的“父母常在格尔木南郊汽配城附近打工,小孩目前就读未来星幼儿园,想问下升小学学校怎么分配的,比如要上中山路小学,需要什么条件?”报名小学需家长根据当年的招生公告(发布于当年的格尔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自行报名,鉴于您提供的相关信息,建议您报名格尔木市站前路小学。感谢网友对格尔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拨打格尔木市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979-8465831),进行咨询。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6年01月05日。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