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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6-04-01 16:00:28
姓名
陈诺
留言编号
2026040001
留言标题
警车在没有拉响警笛的情况公然闯红灯!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来信内容
请核查,2026年4月1日 早上8点55分,一辆车号为青H00693警的警车在没有拉响警笛的情况下,在佳和小区门口闯红灯过马路,身为小区的居民看到这一幕深感震撼,该警车对格尔木市的形象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并且威胁到小区过斑马线的居民!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4-02 16:47:10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据市门户网站反映的问题,格尔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 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 2026年4月2日 格尔木市公安局,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