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你好!
本人张占斌于2022年12月10日入职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出口光伏园区格尔木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科云峰光伏电站),本次薪资克扣拖欠纠纷涉及标的为2026年2月份工资发放问题,本人于2026年1月24日至2月13日已上够该公司2月份(共计21天)考勤周期内的上班天数,该公司的上班模式为上20休10,因临近春节该公司通知在岗人员自行商定春节加班留岗人员,留岗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本人于2026年2月16日至18日已完成自愿留岗加班工作,该公司考勤后台(钉钉打卡App)都有记录,2月19日本人开始休假休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月23日共计10天,回家之后由于本人身体不适住院于2026年2月24日上班日之前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申请3月份请假事宜,本人直属领导向公司直属部门上报本人请假申请公司层面经过请假申请,自2026年2月24日开始考勤周期为3月份上班考勤,我已做出申请且无意向该公司索要3月份薪资,该公司在明知本人请假且办理手续的前提下莫名从工资类项中增加扣款账目并且在无凭无据且不合理的情况下增加缺勤扣款类目非法且无依据,共扣除本人劳动所得800元是非法扣款,2026年元旦法定节假日1日2日(该公司安排1.2号值班,本人2号值班但是在发放1月份工资时说元旦2号值班没有工资但是在发值班安排前已经将本人安排至2号加班日内加班意味着需按规定足额支付节假日加班费该公司违规克扣劳动所得变相取消员工加班费用,1月份应发工资3900多实发3400多手机银行有转账记录)两次非法克扣是其一,,该公司在本人因病于2026年3,4月请假(该公司不给员工病假,生病也只给事假),由于本人3月没上班不存在考勤,该公司在发放2026年4月13日月发放2月份工资(本人扣除2月份社保,因本人3月份未上班且于2026.4.7提出离职的书面报告办理离职手续本人于4月底正式离职且2月份工资4月中旬发不涉及3月份考勤以及社保,)本人2月份考勤周期应发工资4500多,实发工资2400多,元旦加班费直接没发,发放2月份时将社保缴纳中的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强加于本人身上从2月份工资中扣除,2月份考勤周期内工资中社保划扣部分为本人知晓正常缴纳无异议!但是3月份社保缴纳公司承担的部分为何算到普通员工身上,且克扣1200多块钱而且如此的理直气壮作为弱势一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倍感愤慨,该公司前后共非法克扣拖欠变相压榨本人劳动应得款项2月份加1月份元旦共计2500多块钱,社保缴纳作为公司义务一直拖延推诿在众人催促下才于2024年1月开始缴纳,此类事件无事实无中生有实属无稽之谈这是典型的压榨员工明目张胆视劳动者劳动所得,相关法律法规为儿戏,且本人也与该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签字画押按手印都是合理合规,本人恳请市长先生替劳苦大众主持公道,拿回本人合理合法劳动所得,本人承诺综上所述皆为属实,若有恶意诽谤欺诈行为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