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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
留言时间
2026-05-27 16:28:14
姓名
马先生
留言编号
2026050003
留言标题
物业不作为,住建局监管不到位,面对投诉流于形式,电梯安全事故频发!!!
留言类别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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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本人与昨日投诉反映建兴宁靓小区物业不作为,电梯卫生差,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留言,留言编号:2026050049;住建局已按要求回复,住建局的回复如下:据核查1.应急响应整改:已更新电梯内所有公示电话,完成全体员工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培训,确保求救信号秒响应。2.设备维保整改:已对小区所有电梯开展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整治6号楼电梯故障问题,同步加强轿厢日常清洁维护。3.信息管理整改:已更新物业管理人员公示信息,确保在岗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后续物业将持续做好电梯维保、应急演练等工作,也欢迎随时监督反馈,联系电话:180****5353。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05月27日。 但是我想问问住建局昨天已核查反映的电梯所有事项,是否都实际做到了整改,为啥今天6号楼2步电梯又无故停用呢?下午又发生电梯困人事故?重点的整治工作就是这样的吗?为啥将近2个小时无人应急管理呢?住建局留了打****号的电话号码,是真的为了老百姓随时监督反馈吗?物业不作为,作为监管部门面对投诉留言,是否进行实际的核查整改,核查后为啥电梯问题依旧频发,住建局作为监管部门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吗?物业问题频发,电梯事故频发不应该是住建局监督的重点吗?非要发生更大的财产人员伤亡事故后才会亡羊补牢吗? 烦请市政府领导重视建兴宁靓小区物业问题,重视电梯安全问题,重视老百姓留言的问题,而不是流于形式,随意糊弄。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6-04 09:52:06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是关于电梯再次困人的问题。经核实,您反映情况属实。当时,6号楼2部电梯中,1部因维修更换的配件需进行运行测试及安全验收,暂时停用,现已恢复使用;另1部因变频器突发故障导致停机,并发生人员被困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物业公司及维保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向全体业主说明停梯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经核实,物业已建立电梯故障专项台账和投诉台账,实现电梯故障、投诉问题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关于困人后无人及时处理的问题。经核实,电梯困人事件发生后,物业值班人员虽通过监控发现情况,但应急机制未及时启动,未第一时间到场安抚、配合救援,且上报监管部门滞后,致使救援迟缓,引发业主恐慌。该行为严重违反《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安全防范及应急救助工作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告诫和批评教育,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并建立“接报即出动、15分钟到场”的应急响应机制。三是关于住建局是否监督落实到位的问题。根据核实情况,体现出此前针对 6 号楼电梯故障开展的专项整治未根治问题,暴露出监管未充分落实到位,对问题整改跟踪力度还有待加强。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恳接受批评,并已于6月1日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小区电梯、环境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跟进小区全面服务工作。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值守管理,确保应急呼叫装置24小时畅通、应急响应人员在岗在位。同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对物业整改落实、设备维保、应急保障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倒逼企业履职尽责,筑牢小区安全防线。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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