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事情经过..5月28日20:20分左右,路过他家单元楼下,被他家未纤绳的金毛犬凑上来嗅。当时非常害怕,把狗吼跑后质问狗主人为何不牵绳,狗主人不但没有认识到错误。还对我恶语相向
网上搜格尔木养犬管理办法(暂行)与20年9月9日已经过期。再没搜到新的条例,那就根据:格尔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
一、本市城区养犬实行免疫接种制度,养犬人应当按照规定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未经免疫,不得携带犬只外出
三、携犬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遛犬时,犬只必须系犬绳(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携带;
六、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并且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根据《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三)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鼓励市民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
根据第七条,鼓励举报,特来举报。事先电话咨询过8442500 告诉我,向城管,公安举报都可以。特来你们公安举报,也怀疑是无证犬未接种疫苗的犬只。希望上门查狗证,该罚款的罚款
下有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