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对于我之前留言的关于公然在红绿灯下违停违规掉头的事情(留言编号为:2026050050),我有以下几点疑惑和建议:一、为什么这样的违规违法行为只需要进行评判教育就可以呢,没有任何处罚吗?二、国家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在下雨天接孩子时违规违停无需处罚,只需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有,请告诉我第几款第几条。三、我怀疑处理此次事件的真实性,我要求知道此次处理此次事情的全过程,我想我也应该有权利知道,电话是我本人的,可以直接电话告知我。四、以批评教育处理此次事件到底是人性化执法还是由于工作人员处理事情流于形式,如果所有人都受不到处罚,那么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这样子违停违规掉头呢,那我们文明城建建设又从何做起呢?五、于今日(2026年6月1日下午18时10分左右,)这位传祺M8(青H·6700C)车主再一次公然在昆仑北路金峰路小学南侧红绿灯下违规停车,那么我想问,你们批评教育的意义在哪里?下雨天违规停放是为了让孩子少淋雨,那么在今天这么好的天气下违规停放又当如何呢?没有违法成本的教育,又有谁会理会呢。
建议:若立法完备却疏于执行,法律便只剩一直条文,毫无约束力可言。法律的根基从不在纸面文字,而在于落地施行;有法不依、执法松弛,规则就会失去威严,正义也无从落地。希望处理此次投诉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法处理此次事件,请你在尊重群众的基础上,也尊重一下投诉人,更希望你尊重法律法规。我也已将此次投诉的内容及贵单位回复的内容留存,如果这次还不依法进行处罚,我会将所有留存内容及相关视频发布到网络上,让群众们看看这样处理是否合规合法、是否能让大家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