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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
留言时间
2026-06-01 19:37:00
姓名
张先生
留言编号
2026060001
留言标题
为什么我在部门信箱留言被无故删除?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来信内容
2026年5月26日我在部门信箱投诉一辆车在昆仑北路金峰路小学南侧红绿灯下违停违规掉头的事件,公安部门给予的回复是:经调查核实,我单位第一时间调取监控监控录像,群众举报的情况属实,我单位已将该车辆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2026年6月1日,我又在部门信箱公安局板块提出我的疑惑:为什么违停违规掉头仅仅是批评教育,为什么没有处罚,结果直接给我秒删这个投诉,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没有重复投诉,更没有辱骂等行为,况且我在第二次投诉里还反映了一个情况:2026年6月1日18:10左右这辆违法车辆(青好·6700C)再次在昆仑北路金峰路小学南侧红绿灯下违停,难道在学校附近或者接孩子就可以违停吗?批评教育带来的结果就是让这位车主再次违停在红绿灯下吗?为什么要删我的投诉?公职人员就是这样为人民办实事,解决问题的吗?遇到问题就逃避 就删除 处理事情流于形式? 给群众回复个进行了批评教育就可以了吗?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6-10 09:19:46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一是关于违规停车、掉头仅是批评教育的问题。事发时正值学生放学高峰期,当天降雨且突发交通事故,故部分车辆擅自违规掉头行驶。事发后,公安交管部门已第一时间核查联系涉事驾驶员,针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关于学校附近接孩子是否可以暂时停车的问题。因金峰路小学校门口道路较窄、车辆较多,为方便家长接送、守护学生出行安全,该路段上下学高峰期允许车辆临时停靠,请您理解。后续,公安交管部门也将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加强该路段巡逻管控,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三是关于留言被删除的问题。后台核查了政府门户网站留言记录,您在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留言并未删除,留言完整留存,建议您刷新页面或更换渠道重新查看。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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