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据市门户网站反映的问题,格尔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核查处置情况如下:1、车牌号青AGZ915、青H92420两辆机动车,经调取八一路与江源路十字路口监控视频核验,确认存在闯红灯、越线违规掉头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已依法对两辆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及教育。2、车牌号青H91465车辆,违法地点为柴达木中路与光明路丁字路口,事发时段监控设备拍摄距离较远,抓拍画面中车辆号牌信息辨识不清,无法精准锁定车辆信息,暂不具备违法处罚条件。后续我单位会优化该点位监控抓拍效能,同时加大该路段路面巡查力度,杜绝此类加塞变道违法行为。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
2026年6月30日 格尔木市公安局,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