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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26-07-08 11:14:09
姓名
马浩宇
留言编号
2026070006
留言标题
郭勒木德镇政府纵容违建乱建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来信内容
你好领导,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政府工作人员纵容违建给他人在进村唯一的路口搭建彩钢房商铺,老百姓投诉无门,政府工作人员直接说 是他们政府允许,反问一下,一个社区700多户人家,有多少学生 私家车进进去去,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谁负责!希望市政府关注一下此事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7-15 16:40:33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现对你反映的问题做以下回复:关于你提出的相关事情,经西城区核实,彩钢房实际为八一农场拆迁安置户搭建,名叫李生有,该事项属于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拆迁实施期间,该户所有的一间30平方米商铺被拆除,双方于2012年4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补充条款明确约定:八一农场拆迁安置点、居委会建成后规划建设商铺时,优先考虑李生有的安置需求;如商铺采取自建模式,无偿为李生有提供30平方米规划商铺用地。因协议约定事项长期未得到落实,该户经胡杨城镇社区同意并报镇政府备案后,在此处临时设置该集装箱,并非个人擅自决策。集装箱设置位置为胡杨城镇社区公共用地。经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测量,集装箱外缘距离道路路面间距为1.5米,未占用车行、人行通行路面,不存在阻碍交通通行的情形。下一步,西城区郭勒木德镇将对该区域及辖区重点路段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设置警示标识、落实管控措施,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同时健全民生诉求闭环处置机制,持续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常态化排查整治辖区各类民生隐患,及时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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