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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现对你反映的问题做以下回复:关于你提出的相关事情,经西城区核实,彩钢房实际为八一农场拆迁安置户搭建,名叫李生有,该事项属于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拆迁实施期间,该户所有的一间30平方米商铺被拆除,双方于2012年4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补充条款明确约定:八一农场拆迁安置点、居委会建成后规划建设商铺时,优先考虑李生有的安置需求;如商铺采取自建模式,无偿为李生有提供30平方米规划商铺用地。因协议约定事项长期未得到落实,该户经胡杨城镇社区同意并报镇政府备案后,在此处临时设置该集装箱,并非个人擅自决策。集装箱设置位置为胡杨城镇社区公共用地。经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测量,集装箱外缘距离道路路面间距为1.5米,未占用车行、人行通行路面,不存在阻碍交通通行的情形。下一步,西城区郭勒木德镇将对该区域及辖区重点路段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设置警示标识、落实管控措施,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同时健全民生诉求闭环处置机制,持续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常态化排查整治辖区各类民生隐患,及时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