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金南社区居民赵明昌实名求助,我家孩子2026年7月8号13:50左右搭乘同年龄同学电动车路过在没有辅路的情况下,通过格木市区昆仑玉石市场后门通宁路在两边堆放建筑材料没有任何警示牌和围挡的路面时被路边建筑工地的两名工人抬着将近9米的粗型钢筋横穿道路面,本身路面就窄,两边又堆放了各种做材料,避让不及插中眼睛,经过格木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9日凌晨1:30左右在ICU失血死亡。事发后工程施工方一直没有跟我们主动交涉和露面,让我们很痛心。事件发生以后我拨打了多部门的电话,包括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刑侦大队等单位,截至2026年7月10号案子只在交通事故科,无房屋建设责任调查内容。7月9号我们找应急管理局,请求他们成立专组尽快巩固证据定性责任,应急部门一口咬定说是交通事故不归他们管,交管部门也一直让我们等,要等40天。
我们老百姓很无奈,我孩子还在殡仪馆放着呢。7月10日我与亲戚又去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他们说这案子不归他们管,让我们去找住建局。下午2:30我们又去住建局,住建局工作人员说他们承认有责任但不归他们管,说是自然资源局管,可以直接起诉住建局,让我和家属很寒心。我们的诉求没人理会,被请求部门来回踢皮球,诉求主张无门,我们老百姓没有法律意识。不懂到底找哪个部门?像无头苍蝇一样,只能在网上查询此类案件和法律法规,上面显示就是要让应急管理局出据事故报告,然后结合交通事故科出具事故认定。现在我们得不到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孤立无助。交本人核心诉求:
1. 恳请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明确本次临街施工亡人事件的牵头主管部门,依法启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出具官方事故调查报告,厘清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行业监管部门各方安全责任;
2. 督促涉事施工单位主动对接家属,妥善处理善后安葬事宜;
3. 明确后续工亡认定、赔偿维权、责任人追责的正规办理路径,不要再让弱势家属无序奔波、求助无门。
逝者已逝,我们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给不幸离世的孩子、悲痛的家人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