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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26-07-23 10:28:04
姓名
马吉萍
留言编号
2026070021
留言标题
质疑新区广达天誉新建楼栋施工合规性:东西最小间距约一米左右,防火间距不足、 临湖建房存在地基安全隐患
留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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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本人是格尔木市新区广达天誉小区16号楼业主,现投诉小区拟建19号楼的15层高层住宅多项违规问题: 1.两栋高层最小山墙东西净距仅1米左右,远低于国家规范≥13米的高层防火间距,存在重大消防救援隐患;疑似开发商私自偏移楼栋,未按规工。 2.新建楼栋19号楼紧邻小区人工湖,退让距离不足,若无防渗、抗浮、护坡专项设计,恐会出现地基沉降、地下车库渗水等结构安全问题。且临湖建房,还挤占环湖公共景观空间,严重侵害全体业主赏湖观景的公共权益,。 3.楼栋偏移直接遮挡16号楼西户业主主卧湖景视野,格尔木冬季日照角度低,冬日采光将被大幅削减,且严重侵害了16号楼业主购房时售楼部承诺的湖景房楼王和采光不受限的权益。 恳请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部门现场核查: ①公示该楼栋规划总平图、放线记录、日照分析报告; ②核查临湖地基防渗抗浮、湖岸护坡专项施工图纸; ③责令开发商就违规缩距、视野采光损失给出整改方案 ④组织16号楼业主代表全程参与19号楼楼体划线、定位复核工作。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8-03 11:40:25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经自然资源局核实,现回复如下:一是你反映的建设行为在格尔木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广达滨河新城天誉项目(二期)。该项目原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于2022年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审查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分3期建设。此次群众反映情况为2期建设项目内容。2026年6月,建设单位因国家住宅项目政策调整及市场需求变化,提出对2期建设内容中的户型、层高等建设内容进行局部调整,目前正在开展2期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工作。待该项目设计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并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2期建设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二是2026年7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赴该项目现场进行了核实,该公司对2期建设范围搭建了临时围挡,实际未动土开工。根据《青海省城市(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中关于“建筑退界”的有关规定,高层居住建筑(含文教、卫生建筑)次要朝向最小距离为6.5米。你反馈的“16号住宅楼与拟建19号住宅楼两栋高层最小山墙东西间距仅1米左右,远低于国家规范13米的高层防火间距,存在重大消防救援隐患,疑似开发商私自偏移楼栋,未按规定施工”信息不实。三是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广达滨河新城天誉项目二期建设项目调整方案》初步成果,建设单位设计草图中的19#住宅楼建筑基底与南侧人工湖人行步道的距离约为18米。其最终建筑平面布局、建筑基底以市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审定方案(总平面图)为准。你反馈的“新建楼栋19号楼紧邻小区人工湖,退让距离不足,若无防渗、抗浮、护坡专项设计,恐会出现地基沉降、地下车库渗水等结构安全问题。且临湖建房,还挤占环湖公共景观空间,严重侵害全体业主赏湖观景的公共权益”信息不实。四是根据《青海省城市(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中关于“建筑日照”的有关规定,格尔木市的住宅建筑日照应满足不低于冬至日连续1小时的标准。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技术服务单位正在依规开展2期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审查(含日照审查)。待该项目设计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并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2期建设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群众如对日照采光间距存疑,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复验。此外,你反映的“楼栋偏移直接遮挡16号楼西户业主主卧湖景视野,格尔木冬季日照角度低,冬日采光将被大幅削减,且严重侵害了16号楼业主购房时售楼部承诺的湖景房楼王和采光不受限的权益。”为房地产企业及销售部门的承诺权益,建议向房地产企业咨询,亦可向法院起诉。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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