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对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韩祥庆班组确实在“三北”项目中参与施工,但因未签订正式合同、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拒不整改并擅自撤离,造成工程返工损失,施工单位依据事实核算应付费用并扣除合理整改成本,程序正当、依据充分。市林业和草原局在此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行业监管与调解职责,组织韩祥庆与施工单位进行了多轮沟通协调,现施工单位愿意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20.55万元,但离韩祥庆诉求相差较大,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鉴于你反映事项涉及劳务关系认定、工程质量追责、其他费用等复杂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建议你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