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时间与市教育局对接,核查你的人事档案及社保缴费记录,你2006年10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由教育局局聘教师转正,2013年9月通过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断缴33个月。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机关事业部分新录用(聘用)人员工龄认定问题的通知》“原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单位与本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额度,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后,其缴费年限与正式录(聘)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因你的实际养老保险缴费存在断缴,实际工龄不能按2006年10月计算,在青二十年晋升一级薪级工资不能按2026年10月审批,待断缴的33个月养老保险补缴后,按政策规定,审批在青二十年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979-8414869详询。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