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在西藏藏宝堂藏药有限公司25年5月入职至26年4月,期间公司仅缴纳3.4月社保,离职后交了5月社保(公司在退)。经多个单位协商公司同意补缴25年6月至26年2月九个月社保后我向公司转入4900.8元作为这九个月个人社保补缴部分。现在公司仅补缴了25年9月至12月社保。声称将26年1月2月社保抵消至26年7月社保,我不同意此做法。(且公司称已将26年7月社保缴纳但经我个人所能查询到并未有26年7月社保入账),我在26年8月4日向格尔木信访局提交让社保监察科稽核社保,至今并未有人联系我了解处理此事,我想说这种情况难道只是通知公司或者向公司了解就判断事情经过,仅凭公司一方说法就判断事情对错不合理吧,我了解不到任何处理情况也看不到信访转到哪个单位受理,请书记帮我咨询一下该信访件进度及转到哪个单位了,我曾向12345投诉税务局人员打电话让与公司调解,我的目的只是让补缴在职期间所有社保,公司不妥协让走司法途径,我回复税务人员说这个事情属于行政管后再无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