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反映事项:本人申请普通护照(自费出国留学),现将提交申请材料后相关审核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详细说明,恳请领导督促依法办理。
事实经过:
本人于近期向格尔木市出入境窗口提交自费出国留学护照申请。受理初期告知需要审核留学材料真实性。后续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查询到本人反诈中心存在相关记录。我本人专门前往反诈中心核实,确认本人没有反诈案底、无相关涉案记录。
因为本次留学学校由我的兄长帮忙联系寻找。我将兄长的护照复印件提交出入境参考;兄长户籍归属甘肃省。之后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发函至甘肃省核查我兄长相关信息。
接到通知后,我于今日按照要求前往格尔木出入境窗口接受问询。工作人员询问留学材料来源,我如实告知当初是通过QQ邮箱接收,该邮件现已删除。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我兄长重新把留学相关文件发送给我。
当我主动询问还需要补充哪些全部材料,可以一次性备齐递交时,工作人员答复尚未明确其余需要补充的资料,无法一次性告知。问询过程当中,存在引导诱导本人承认留学材料属于花钱购买的问话倾向。
本人诉求:
1、依照护照法相关规定,请明确、一次性书面告知本次护照申请,还需要补充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
2、请规范问询流程;如怀疑留学材料真实性,请列明怀疑依据。我愿意积极配合对留学资料真实性的核查工作,包括向甘肃发函核实我兄长的相关情况。
3、在我补齐要求提供的资料之后,请按照法定时限完成护照审核。
4、希望后续沟通可以一次性告知全部补件,减少反复多次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