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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该网友缴纳的公租房押金统一存入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涉公租房押金账户已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导致押金无法退还,2024年6月前全体承租户缴存押金共计69.9万元。经市住建局多次对接破产管理人,明确押金退款主体为破产管理人,市住建局仅承担双方沟通协调、全程督促推进的工作职责,具体退费流程为:租户需携带押金原始凭证向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材料,由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移交破产管理人。2025年8月完成第一批220户退房群众押金退还。第二批涉及110名承租人(已退房80户、未退房30户),该批次自2025年9月暂缓退费。经市住建局对接法院、破产管理人多方协调,2026年7月17日取得破产管理人同意退费书面意见,退费渠道已打通。格尔木盐湖城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处于破产和解阶段,经2026年10月8日与管理人沟通,预计10月底完成破产和解;现阶段管理人暂不受理退费,待和解完成后,由城投公司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办理退费。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