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FS01—2025—0001
格政办发〔2025〕35号
各行政委员会,市政府各局、委、办,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陆港园区管理委员会:
《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