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FS01—2025—0004
格政办发〔2025〕65号
各行政委员会,市政府各局、委、办,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企业事业单位,陆港园区管理委员会:
《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