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内容、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办〔2019〕6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063931817@qq.com;
2.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55号市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308办公室,邮编81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日。
附件:1.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格尔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