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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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
发布日期
格尔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评定分离”暂行规定
2024-09-26
格尔木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试行)
2024-09-07
格尔木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
2024-04-1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23-08-08
格尔木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2023-04-25
格尔木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
2023-04-14
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3-01-31
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2023-01-31
格尔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高质量发展管理暂行办法
2022-10-23
格尔木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2022-06-08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
2021-07-14
格尔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2021-02-05
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021-01-13
格尔木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办法
2020-11-16
格尔木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
2020-08-26
格尔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20-04-03
格尔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020-01-15
格尔木市物业管理办法(暂行)
2019-12-16
格尔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9-11-18
格尔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2019-06-28
总共:28条,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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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须知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www.geermu.gov.cn/ysqgk),如实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
可登录:“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网址:https://www.geermu.gov.cn/ysqgk)提交申请。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
联系电话:0979-8410055,8415161。
邮编:816099
注意:请在邮寄信封上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传真号码:0979-8418825,8460876。
注意:请在传真材料上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当面提交
地址: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联系电话:0979-8410055,8415161。
3.答复期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信息处理费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2021〕10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5.结果查询
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查询,请登录以下网址:
https://www.geermu.gov.cn/ysqgkSearch。